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263.“义人”、“公义”、“称义”多次出现在圣言中;但它们具体表示什么,尚不清楚。尚不清楚的原因是,迄今为止,还没有人知道,在圣言中,所有不同词语都表示诸如属于内在教会和天堂,因而属于内在人的那类事物,因为教会的内在,以及天堂在内在人中。也没有人知道,在圣言中,这些内层事物不同于外层事物,也就是字面上的事物。它们就像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,或天上的事物和地上的事物一样不同;其区别如此之大,以致在属世人看来,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,尽管它们彼此完全一致。由于这一点不为人知,所以没有人能知道在圣言中,就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言,“义人”、“公义”和“称义”表示什么。教会的领袖以为,义人和称义的人是那些从教会的教义和圣言学习信之真理,并通过这种知识被赋予信靠和信心,即:他们通过主的公义得救,主已经通过成全律法的一切而获得公义,也获得功德,因为祂承受了十字架的苦难,由此为人类赎罪并将其赎回的人。他们以为,一个人唯独通过这信而称义;他们还以为,像这样的人就是圣言中被称为“义人”的人。
然而,在圣言中,被称为“义人”的,并不是这些人,而是那些通过主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。事实上,唯独主是公义的,因为唯独祂是公义。因此,在一个人从主接受良善,也就是构成主的本质之物与他同住的程度内,他是公义的,并且称义。与一个接受这神性美德的人同住的神性美德就是与他住的主之公义,是对邻之仁的真正良善;事实上,主在爱之良善里面,并通过这良善而在信之真理里面,因为主是神性之爱本身。
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外层良善,这良善由“公义”来表示;对主之爱的良善是内层良善,这良善由“纯真”来表示,如刚才所示(9262节)。从主所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就是本来意义上的“公义”;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“义人”、“公义”和“称义”的经文可以看出来,如在马太福音:
义人就回答祂说,主啊,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,渴了给你喝?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,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?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,或是在监里,来看你呢?王要回答他们说,我实在告诉你们,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义人要往永生里去。(马太福音25:37-40, 46)
此处那些行出这段经文所列举的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被称为“义人”。这些仁之良善构成主与他们的同在,经上以这些话明确说明了这一点,即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”(4807-4810, 4954-4959, 5063-5071节)。这些人也被称为“绵羊”,因为“绵羊”表示那些通过主处于仁之良善的人(4169节);而左手边的“山羊”表示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(4169e, 4769节)。在马太福音的另一处经文中,“义人”也表示这些人:
天使要出来,从义人中间把恶人分别出来。(马太福音13:49)
路加福音:
到义人复活的时候,你要得着报答。(路加福音14:14)
由此明显可知这句经文表示什么:
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,要发出光来,像太阳一样。(马太福音13:43)
即:他们处于从主所获得的爱之良善;因为主就是来世的太阳;爱之良善从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流出(1053, 1521, 1529-1531, 2441, 2495, 3636, 3643, 4060, 4321e, 4696, 5097, 7078, 7083, 7171, 7173, 7270, 8487, 8812节)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“公义的日头”(玛拉基书4:2)。但以理书:
智慧人必发光,如同穹苍的光辉;那使多人归义的,必发光如星,直到永永远远。(但以理书12:3)
“智慧人”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;“那使多人归义的”是指那些通过信之真理和良善把其他人引向仁之良善的人;“必发光如星”表示处于真理的聪明和良善的智慧,因此处于永恒的幸福;因为“星”是指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,这些认知或知识带来聪明和智慧(2495, 2849, 4697节)。
“义人”在大卫诗篇被描述如下:
耶和华却扶持义人;义人却施怜悯,并且给予。义人终日施怜悯,借给人。义人必拥有地土。义人的口谈论智慧,他的舌头讲说公平。神的律法在他心里。(诗篇37:17, 21, 26, 29-31)
这些事就是仁之良善,它们属于“义人”。教会十分清楚,这些仁之良善来自主,以致它们属于与人同在的主。以西结书(18:5-9, 21; 33:15-20)也描述了“义人”。
由此可见在下列马太福音的经文中,“义人”和“公义”表示什么:
饥渴慕义的人蒙福了,因为他们必得饱足。(马太福音5:6)
同一福音书:
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,必得先知的赏赐;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,必得义人的赏赐。(马太福音10:41)
又:
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想看你们所看的,却没有看见。(马太福音13:17)
又:
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。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,修饰义人的碑;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,从义人亚伯的血起,都归到你们身上。(马太福音23:29, 35)
“先知”表示那些教导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,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构成信的教义(2534, 7269节);“义人”表示那些过一种仁爱生活的人,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仁之良善。被称为“义人”的亚伯代表仁之良善(参看342, 374节)。
以赛亚书:
义人死亡,无人放在心上;圣洁的人被收去,无人明白。这义人被收去是由于祸患。(以赛亚书57:1)
同一先知书:
你的人民都成为义人,永远得地为业。(以赛亚书60:21)
又:
诸天哪,自上而滴下,让云层降下公义;让大地裂开,让它的居民产出救恩的果子,让公义一同发生。’我耶和华所讲的是公义,所说的是正直。(以赛亚书45:8, 19)
“公义”表示从爱之良善而出之物,“正直”表示从信之真理而出之物。又:
耶和华如此说,你们当守公平、行公义,因我的救恩临近,我的公义将要显现。(以赛亚书56:1)
“公平”表示属于信的真理;“公义”表示属于仁的良善;这就是为何经上说“行公义”。“,我的公义将要显现”表示“公义”就是从主所获得的仁之良善。
许多经文也提到“公平和公义”,“公平”表示真理,“公义”表示良善,如在耶利米书:
耶和华如此说,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,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。那以不公义盖房、以不公平造楼房的,有祸了!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、也喝,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?那时他得了福乐。(耶利米书22:3, 13, 15)
“公平”表示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;“公义”表示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。以西结书:
恶人若厌离他的罪,行公平和公义,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;他行了公平和公义,必定存活。恶人厌离他的恶,行公平和公义,就必因此存活。(以西结书33:14, 16, 19)
还有其它地方(以赛亚书56:1; 9:7; 16:5; 26:7, 9; 33:5, 15; 58:2; 耶利米书9:24; 23:5; 33:15; 何西阿书2:19, 20; Amos 5:24; 6:12; 诗篇36:5, 6; 119:164, 172)。经上之所以说“公平和公义”,是因为在圣言中,由于天上的婚姻,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,故凡论述真理的地方,也论述良善(683, 793, 801, 2173, 2516, 2712, 4138e, 5138, 5502, 6343, 7945, 8339节)。由于公义属于良善,“公平”属于真理,故在其它经文中,经上说“公义和诚实(truth,即真理)”,如在撒迦利亚书(8:8)和诗篇(15:2; 36:5-6; 85:10-11)。
8705.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表调解和代求。这从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当论及神性真理时,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,并代求,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。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,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自己最近。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最近,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。既然机会来了,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。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,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,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,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,与祂交谈,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,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,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,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。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。
但是,要知道,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,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,也就是真理本身。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,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,主如同王子,就是王位的继承人。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,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。因为一开始,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,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,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,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,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。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,祂的国不在地上,而是在天上时;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。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,在祂的国里,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,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;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,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;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,无法被根除,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,他们要“坐在十二个宝座上,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”(参看马可福音10:37, 41; 路加福音22:24, 30; 马太福音19:28)。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“十二宝座”、“十二支派”和“审判”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,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。但是,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,即: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,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,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,因为父与祂不是二,乃为一,如祂自己所教导的(约翰福音14:8-11)。祂之所以被称为“调解者(即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是因为“儿子”表示神性真理,“父”表示神性良善(参看2803, 2813, 3704节),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,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;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,是不可靠近的;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,是可靠近的;它为一个人的内眼,也就是信之眼,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(8644节)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。
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,是如何被称作“父的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”。当主在世时,在完全得荣耀之前,祂是神性真理;因此,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,祂求父,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(约翰福音14:16, 17; 17:9, 15, 17)。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,祂就被称作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,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,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(Divine Man);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,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。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,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,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。或者,为了想象神性,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,或以模糊而告终。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,也会掉入自然界,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。由此明显可知,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。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,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。因此,就神性人身而言,主被称为“调解者(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尽管祂与自己调解,向自己代求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,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:
从来没有人看见神,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。(约翰福音1:18)
又:
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。(约翰福音5:37)
然而,一个值得注意的是,凡出于自己,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;而那些不出于自己,也不出于血气,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说,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。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,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。此外,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,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;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。原因在于,天堂是一个大人,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。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,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。也就是说,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;结果,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,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。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;因此,主对他们来说,就是调解或中保,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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